海安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09: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作做好普法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其列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顺利落实。将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局机关科室和区镇财政工作办公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区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个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制定周密计划

立足于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坚持财政法治教育与财政财务工作实践相结合,并结合我市普法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海安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强化各业务科室的普法主体责任,围绕机构职能和“八五”普法规划,细化普法内容、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同步落实年度普法任务。

3.强化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全市“八五”普法工作,为全市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障,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充分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普法经费使用纳入部门绩效评价,确保经费“用得有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倒逼资金高效使用。

4.解读惠企利企政策

邀请挂钩企业参加省厅组织的“财法同行 惠企利企”线上宣讲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读和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法、公司法、数据资产入表实务等,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企业充分了解、支持、运用财税政策。

5.走进法治热线栏目

借助电台《法治热线》直播专栏,对涉及财会监督、政府采购、新《会计法》的主要变化等热点话题和广大听众进行了交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所述案例事实清楚,法律法规阐释准确明了。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让社会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为财政部门履行职能营造更好的环境。

6.深入基层广泛宣传

召开部门预算编制会议,向各单位财务人员宣传《预算法》、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财税改革的重要决策,通过广泛宣传,一方面加强了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理念,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提升了相关财务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1.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适用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通过预留份额、分包、价格扣除等方式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继续推进“政采贷”服务,助力3家企业成功贷款260万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采购当事人能力建设,依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线上培训平台,系统开展全市采购人员专业培训,278人参加培训;组织在海执业的17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75人进行业务测试,通过以训促干、以考促学,促进采购人、代理机构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有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集采机构考核等,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办结投诉9件,举报2件,对3家供应商实施行政处罚,责令5家代理机构及1家采购单位限期整改。

完善采购内控机制,针对巡查、审计、财会监督中发现的内控薄弱、需求不明、验收不规范等问题,制定《XX单位采购管理办法(模板)》,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内控制度,筑牢廉政防线。

稳步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将印刷、车辆维修、协审等服务纳入实施范围,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提升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的规范性与便捷性。

2.精准开展财会监督

一是聚焦财政职能,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下穿通道及火车站站前广场维护经费等专项检查,推动日常监督有序实施。

二是选取海陵中学、市福利院、市资规局等6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以点带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三是结合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检查,围绕乡镇民生领域外包服务、内控管理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10家区镇开展检查,通过优化资金使用流程、强化内控监督,提升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扎实推进会计管理工作。

加强会计人员服务与管理。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开展宣传,指导会计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组织会计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共申报初级职称1603人、中级职称790人,高级职称19人。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采取单位自查,业务科室审核的模式,组织108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并按要求分类别梳理报送典型案例5个。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其总体情况,共完成80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核。会同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方面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切实加强财政业务管理

1.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行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中央、省、市重大决策为依据,以政府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以预算绩效为导向,细化预算编审,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分配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取消支出基数,全面梳理支出事项,加强项目评估论证,集中财力办大事。

2.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强化预算统筹、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资金与资产资源统筹、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统筹机制,视当年财力状况,严格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顺序安排预算,确保有限财力真正用到关键处,增强财政保障和平衡能力。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指标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控预算调剂,对调剂规模较大且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或扣减下年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严禁通过提前预付、超进度支付资金等方式突击花钱。强化直达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促进资金尽快落地见效。

4.厉行节约兜牢“三保”底线

更深层次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压减行政运行成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结合实际需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安排支出。

5.深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通过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深度融合。加强各类监督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监督和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和科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组织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将其作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6次,形成心得体会28篇。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创新开展“集中研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青年‘下班十分钟’”学习模式。

(三)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教育,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研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局主要负责人为全系统财政干部上学习教育专题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赴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

(四)定期对全系统进行业务培训

各分管负责人给全系统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内容涉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兜牢“三保”底线、深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国企国资监管、提升财会监督质效等方面,从而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更好发挥财政对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五)切实抓好部署落实

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注重用好考核这支“指挥棒”,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个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虽然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财政建设队伍力量薄弱

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尚未聘用公职律师,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的承办事项主要依赖于法律顾问,而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财政普法工作被动开展的活动多,主动开展的活动少,宣传方式亟待创新和改进,宣传的手段和技术有待提升。

(三)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质效需要提高

在预算管理、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与纪委监委、审计等监管部门沟通联动较少,财政监督执法未形成有效的协同机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法治工作。

(一)注重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面向广大群众和企业,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助企纾困、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运行向好的财政政策做好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工作实效,推动各项法律和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普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在单位招录人员时,设置法律相关专业,补充法律专业人才。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着重培养“依法生财、依法聚财、依法管财、依法用财”能力,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等,促进财政干部执法能力提升,努力打造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三)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结合财政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形势,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同合作的监督执法机制,有效凝聚各方监督力量,通过各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和资源共享,推动形成“互通信息、协调行动”的联动局面和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财政执法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