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斜镇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预算内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滨海新区全年实现全口径收入32051万元,公共财政收入17805万元,同比增长5.43%,其中民营经济税收15607万元,国有经济税收2198万元。
(二)预算内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预算内调整安排支出11245.77万元,上级专项支出2069.73万元,合计总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3315.5万元(含化解债务支出1000万元)。1-12月份,全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312.03万元,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数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6.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2.65万元,教育支出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9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97.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3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89.6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5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5.23万元,化解债务支出1000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预算外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预算外各项收入总额39585.7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2176.55万元,土地挂钩拆旧收入4100万元,部门补助收入3643.53万元,资产收入2841.93万元,捐赠收入103.04万元,其他收入438.46万元,历年结余资金16282.23万元。
(四)预算外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预算外支出调整数为35045.5万元(含化解债务支出12610万元),1-12月份,预算外各项支出总额为35042.46万元,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数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1.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88.14万元,教育支出608.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58.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7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56.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6.0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77.9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298.30万元,化解债务支出12610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化精准有效施策,确保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科学组织财税收入。统筹协调、强化征管,会同税务等部门通过税收协同共治方式科学增加税收收入,2024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78亿元,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支持政策,2024年度累计完成各类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共4734.4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持执行好镇领导制定的挂钩企业、项目的联系机制,推动走访服务和现场办公常态化,让惠企金融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各市场主体降本增效。三是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积极面对房地产下行压力,与各部门通力合作,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2024年盘活闲置资产1618.5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持续聚焦基本民生,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一是切实兜底重点人群保障。发放困难居民低保金、优抚经费、“尊老金”等,实施困难群众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及残疾人救助,全年社会保障支出3153.84万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保障水平。二是有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教育工程,支付金港小学建设工程款2766.56万元,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助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继续支持基础设施更新。安排资金215.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改厕,安排资金475.12万元,用于农村污水设施建设、雨水管网清疏修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镇整体环境品质。
(三)积极防控债务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源头管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及“债务率不升”前提下,依法用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政策,争取再融资债券。二是积极落实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资金用于化债,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年度化债任务,采用财政预算化解、土地出让收入化解、再融资债券化解相结合的方式,2024年化解隐性债务3.65亿元,圆满完成化债目标任务。三是全面加强经营性债务管控。进一步强化债务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债务监管平台,对公司举借经营性债务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遏制经营性债务快速增长势头。
(四)坚持聚焦提质增效,不断优化财政管理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二是严控财政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2024年一般性支出同比降低10%。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紧密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全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牢固,重点税源、骨干企业的支撑度不足;财政收支平衡矛盾加剧;房地产市场复苏迹象仍不明显,土地出让不及预期,化债降率任重道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行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为打造新时代“红色滨海五地新区”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一)公共财政收入情况
2025年预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500万元,较上年收入略有增长。其中:民营经济预计税收收入16500万元,国有经济预计税收收入2000万元。
(二)收入安排情况
2025年全镇预计可用财力20764.98万元,其中体制结算分成财力8306.24万元,资产收入3101.1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09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收入2490.61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资金6668万元。
(三)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全镇支出预算安排2060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4.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62.35万元,教育支出639.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9.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2.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9.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8.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89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77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223万元。
四、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财政保障路径
一是做好“生财”,涵养培育主体税源。聚焦新能源、新材料、家具石材等主导优势产业重点发力,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产业政策奖补,巩固本地税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部门联动,助力新增招引项目落地,形成新增招商税源税收情况跟踪分析机制,提升招商引资成效。二是做好“聚财”,拓宽多元筹措渠道。推进一般公共预算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协调,密切关注土地出让,落实已有政策的经费统筹保障与清算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全镇可用财力。三是做好“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机构运转类经费压减10%以上,用政府紧日子换取百姓好日子。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统筹人民需要和财力可能,积极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
(二)紧扣品质提升,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加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支持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救助帮扶等。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补贴及稻谷补贴等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实现直达快享;探索建立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促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三是助力打造美丽滨海。统筹用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专项资金,保障北凌河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用于水环境治理及水源保护等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三)统筹发展安全,兜牢财政风险底线
一是守好债务风险红线。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强化全口径债务规模管控,压实债务风险主体责任,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全面梳理债券支出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二是筑牢资金安全防线。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涉农涉企及重点民生资金管理等方面,统筹财政业务、管理权限、资金支付的工作监督,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财政内控管理信息化,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统筹“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全面加强“三保”资金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加强“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和日常监控,按月监测财政运行情况,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三保”资金不断链。
(四)创新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进监督绩效结合。利用财会监督发现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利用绩效评价发现的预期指标值实现情况异常等问题,为财政监督提供核查线索。实现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相互推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禁“超预算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强化政府采购事前监管,对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控,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整改工作和专项检查,提升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资产资金管理。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应收尽收”原则,坚持盘活各领域“沉睡”资金资产,逐步修订完善资产处置、出租等操作规程,将低效、闲置资产统一集中管理、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