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31 15: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北至环港北河,南达金港大道,东至滨海东路,西至中洋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51.2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034.54公顷。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15370670405

E-mail:719484775@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芦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E-mail:97603263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方案分析、区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海安市滨海新区现代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规划公众意见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