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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滨海新区(角斜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01-05 发布日期: 2015-01-05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滨海新区(角斜镇) 发布时间:2015-01-0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民委员会、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2015年1月5日
                           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本区(镇)实际,制定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区机关各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依据区管委会与各村、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评、和专项考评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综合考评由区管委会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
    四、奖惩办法
    1、各村、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行百分制考核。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区村、部门为优秀档次;凡考核得分在80分-89分的村、部门为良好档次;凡考核得分在75-79分的村、部门为合格档次;凡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本数)的村、部门为不合格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前四名村报县、区表彰。
    2、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被国家、省、市政府表彰的村、部门分别加15分、10分、5分。
    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村、部门或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年度内该村、部门以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不得评先评优。
    4、考核与干部考核奖挂钩。对村考核实行加减分制,以80分为基础,每5分折合百分制考核加减0.5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3分。部门凡被“一票否决”或考核低于75分的,该部门负责人扣奖金的5%,其他人员扣奖金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