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2085/2011-0003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港区发[2011]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1-12-15 | 发布日期: | 2011-12-15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港区发[2011]24号
关于印发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海人社[2011]241号《关于印发海安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专项检查任务和目标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是:全面查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有效预防欠薪逃匿及其他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的目标是:确保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确保欠薪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导致的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专项检查对象和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行业是建筑施工、加工制、餐饮服务等行业;重点区域是建筑施工工地、各工业集中区等;重点企业是租赁厂房和设备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三、专项检查具体安排
㈠宣传排查阶段(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0日)。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的功能和作用,组织开展一系列声势大、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有效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规定,切实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农民工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二是各有关部门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检查人员;三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开展监测排查和预警工作,特别是对因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可能导致欠薪的建筑企业要逐一核实情况,及时报告预警信息。
㈡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8日)。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于存在问题及时自我整改。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前一阶段监测预警工作中发现的欠薪风险单位,指派业务骨干进行责任包干,跟踪掌握其资金落实情况,确保工资及时兑付;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逐户检查,做到不留盲点;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值班备勤,对劳动者诉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查明真实情况。三是认真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㈢总结整改阶段(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5日)。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汇总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和跟踪,进一步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确保整改全面到位。二是对拖欠数额大、涉及人数多、劳资矛盾突出,且资金难以落实、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定点负责,跟踪后续结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台帐,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检查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
㈡扩大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宣传声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倡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
㈢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规划建设部门对建筑行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㈣有效开展欠薪情况排查和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对欠薪单位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建筑施工等工程承包类企业、租赁厂房和设备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已出现困难的企业,要发动基层工作平台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力量,对其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逐户实地排查。对检查情况要登记造册,认真分析研判,对违法问题较轻和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督促整改,及时调处化解。一旦发现较大规模的欠薪苗头,要立即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实施预警行动,确保在欠薪数额扩大、事态升级之前得到有效稳控。
㈤强化欠薪案件快查快处和应急管理。此次专项检查正值岁末年初,拖欠工资情况较为频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地处理欠薪案件。对欠薪涉及人数众多,职工反映强烈、不及时处理经营者可能转移资产或逃匿的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及其他弱势群体,特别是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当事人的案件,要及时启动“绿色通道”。在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和整改处理等环节,适用更加快捷高效的特别程序,做到即时立案,快查快处,以保证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介入,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㈥坚持严格执法和正面引导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处以罚款;对欠薪逃匿和重大欠薪违法行为,要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经营者姓名、违法事实等基本信息;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将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检查全过程,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全面提高用工管理水平。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一卡通、工程款与职工工资账户分离列支办法等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建筑职工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于12月底前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社保科),社保科负责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
附件:
1、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及成员名单;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表。
附件1:
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章晓丽
副组长:季小平 缪昌平 任兴荣 韩 俊
王 军 丁 峰 张 吉
成 员:黄玉纯 马向群 魏春富 夏厚春
崔春华 邓卫东 张春道 张 兵
王春山 汤海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社保科,王春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自查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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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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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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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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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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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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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民工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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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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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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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民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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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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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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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