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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滨海新区(角斜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5-01-30 | 发布日期: | 2015-01-30 | 有效性: | |
名称: | 2015年度统计考核办法 |
2015年度统计考核办法
各统计单位、各行政村:
为了充分发挥各单位统计职能,高质量地完成2015年度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现提出2015年度统计考核工作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村及各统计直报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统计业务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及各项调查工作
四、考核方法
考核按百分制,具体如下:
㈠统计业务建设(55分)
包括年定报工作、和各项专项调查工作。对纳入考核的各专业报表,重点考核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按照各专业的各表种计分。
1、及时性(18分):上报以签字为准,因各种原因必须重新报送数据的,以重报日期为准,逾期视同迟报。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每迟报一天扣0.5分,因严重迟报影响汇总上报的扣4分。
2、准确性(20分):上报的基层数据、综合数据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符合县局关于报表质量的各项规定。报表按时上报后在县有关专业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单位主动更正差错的不扣质量分;在规定的上报期后,经县局有关专业查询后修改的,每笔差错扣0.5分;查询后在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
3、全面性(3分):填报单位资料搜集齐全,附报的报表和文字说明齐全。每少1个填报单位或每缺一种附报资料扣0.5分。
4、规范性(4分):报表上的公章、负责人、填报人、审核人、日期填写齐全,否则每缺1项扣0.1分;上报磁(光)盘上标注的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扣0.2分;报表资料的报送按照规定的报送方式,否则扣0.5分。
5、畜牧业调查网上直报工作(10分)
认真入户调查得2分:报表质量3分,按时网上直报得5分;迟报一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0.5分,以上扣分不保底。
㈡统计基础建设(35分)
1、健全统计网络(2分):各村(居)委员会、各定报单位统计负责人和专兼职统计人员,得1分;建立辖区内各类调查点、联系点基本情况名录库(如单位名称、联系人等),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分):建立县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统计工作制度、报表资料管理制度、统计监督制度、统计检查制度等得1分,认真执行并有考核记载依据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及完善统计档案(13分):建立健全规模以下工业台帐(样本企业)、个体工业台帐(样本村)、新抽中农户基本情况台帐、村牧业大户台帐、村综合台帐、三产台帐得8分,否则每缺1项扣1分;台帐做到指标齐全、数据真实、字迹清楚,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将各种年定报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并完成统计电子台帐登记工作得3分,按县局专项检查评比得分计分。
4、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对基层考核工作(5分):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2分,根据参培与测试情况计分;对村统计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以培训材料为准)得2分。
5、抽中农户配合统计科做好培训宣传工作(3分):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抽中农户的培训宣传工作,完成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㈢交办工作(10分)
1、统计资料发行工作(6分) 完成《海安统计月报》发行任务得2分;完成《海安统计年鉴》发行任务得2分;完成“一报一刊”征订任务得1分;完成县局资料发行任务得1分。
2、其他交办工作(4分) 召开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处扣0.5分,其他交办工作视完成情况得分。
为了充分发挥各单位统计职能,高质量地完成2015年度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现提出2015年度统计考核工作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村及各统计直报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统计业务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及各项调查工作
四、考核方法
考核按百分制,具体如下:
㈠统计业务建设(55分)
包括年定报工作、和各项专项调查工作。对纳入考核的各专业报表,重点考核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按照各专业的各表种计分。
1、及时性(18分):上报以签字为准,因各种原因必须重新报送数据的,以重报日期为准,逾期视同迟报。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每迟报一天扣0.5分,因严重迟报影响汇总上报的扣4分。
2、准确性(20分):上报的基层数据、综合数据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符合县局关于报表质量的各项规定。报表按时上报后在县有关专业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单位主动更正差错的不扣质量分;在规定的上报期后,经县局有关专业查询后修改的,每笔差错扣0.5分;查询后在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
3、全面性(3分):填报单位资料搜集齐全,附报的报表和文字说明齐全。每少1个填报单位或每缺一种附报资料扣0.5分。
4、规范性(4分):报表上的公章、负责人、填报人、审核人、日期填写齐全,否则每缺1项扣0.1分;上报磁(光)盘上标注的内容符合要求,否则扣0.2分;报表资料的报送按照规定的报送方式,否则扣0.5分。
5、畜牧业调查网上直报工作(10分)
认真入户调查得2分:报表质量3分,按时网上直报得5分;迟报一次扣1分,差错一处扣0.5分,以上扣分不保底。
㈡统计基础建设(35分)
1、健全统计网络(2分):各村(居)委员会、各定报单位统计负责人和专兼职统计人员,得1分;建立辖区内各类调查点、联系点基本情况名录库(如单位名称、联系人等),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2、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分):建立县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统计工作制度、报表资料管理制度、统计监督制度、统计检查制度等得1分,认真执行并有考核记载依据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及完善统计档案(13分):建立健全规模以下工业台帐(样本企业)、个体工业台帐(样本村)、新抽中农户基本情况台帐、村牧业大户台帐、村综合台帐、三产台帐得8分,否则每缺1项扣1分;台帐做到指标齐全、数据真实、字迹清楚,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将各种年定报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并完成统计电子台帐登记工作得3分,按县局专项检查评比得分计分。
4、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对基层考核工作(5分):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2分,根据参培与测试情况计分;对村统计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以培训材料为准)得2分。
5、抽中农户配合统计科做好培训宣传工作(3分):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抽中农户的培训宣传工作,完成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㈢交办工作(10分)
1、统计资料发行工作(6分) 完成《海安统计月报》发行任务得2分;完成《海安统计年鉴》发行任务得2分;完成“一报一刊”征订任务得1分;完成县局资料发行任务得1分。
2、其他交办工作(4分) 召开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处扣0.5分,其他交办工作视完成情况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