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2085/2012-000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滨海新区办公室 | 文号: | 港区发〔2012〕4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2-01 | 发布日期: | 2012-02-01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2012年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意见》的通知 |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港区发〔2012〕4号
关于印发《2012年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区(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和优化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强化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安县便民服务中心星级管理评定办法》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亲民、为民、便民”为宗旨,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科学合理、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上下协调、便民利企、廉洁高效的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优化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区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平台。中心的管理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委托授权管理,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纪委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由村干部或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员具体帮助群众代办力所能及的申请事项,业务上接受中心的指导和考核。
三、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中心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对需上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5、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并配合做好联办件的现场踏勘,按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上报统计资料;
6、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7、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
8、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事项
原则上,各基层站所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行政管理、证照证明、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事项,应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对权限在上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代理服务。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不得再行办理,确保窗口人员能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根据县窗口指导目录的要求,为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结合我区实际,有步骤、分批次地确定下列窗口和服务事项:
1、工商窗口:办理个私登记、工商管理费征收等事项;
2、税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征税等事项;
3、财政窗口:办理家电下乡补贴、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事项;
4、农业窗口:办理村委会财务核算、代理计账、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5、民政窗口:办理农村低保、优抚、五保、救灾物资发放及其他民政事项;
6、计生窗口:办理计划生育相关审批事项的申报办理、管理及服务等事项;
7、建设规划窗口:办理村(居)民宅基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房屋买卖登记、房产证办理、单位土地使用权登记、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选址、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事项;
8、社会保障窗口: 办理村(居)民合作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新农保申报续缴、失业人员登记、享受劳保人员的审批与资金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残疾人生活救助审批等事项;
9、政法窗口:办理户籍登记、迁移及居民身份证、信访、司法及社区治安等有关项目政策咨询等事项。
五、运作方式
中心的服务宗旨是:面向群众、优质服务、高效务实、公正廉洁。
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创五星级便民中心、建设一流服务窗口。
中心的运作方式是:统一受理,窗口运作,承诺办结。
1、统一受理:凡进入中心的行政性事项,统一由设在中心的窗口受理。
2、窗口运作: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由窗口操作,各办、站、所要授予窗口相应的服务职能。
3、承诺办结:凡进入中心的服务事项,确定办结时限,并作出公开承诺。
中心实行“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1、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由中心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特殊事项,由受理窗口出具承诺书,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
3、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所有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和其他需要由多个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重大事项,由中心协调小组协调办理。
4、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中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负责,一包到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落实办理。
5、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全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中心不予受理,并应明确答复。
六、考核管理
1、人员调配,规范管理。各派出单位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的窗口工作。各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领导和管理。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规违纪,中心有权提出调换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调整。
2、建章立制,高效运行。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全面实行“挂牌上岗、考勤考核,文明礼貌、依法行政、廉洁服务、投诉督察”等日常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制、收费公示制、预约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对进驻中心各部门和站所的办理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人员等内容,要以“告知单、公告栏”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加强经费使用与管理,区财政对中心拨付的专项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施的更新维修、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工作人员的考勤补助等。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中心的职能作用和意义,进村入户发放便民小手册和窗口宣传材料等,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宣传工作家喻户晓。各村要建设好中心代办点,明确村干部和党员代理员,充分发挥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的作用,真正让群众办事先去中心、依靠中心、信任中心。
4、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制订考核奖惩办法,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周会议、月考核、季评比、年奖惩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评选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授予“优质服务窗口”流动红旗、“优质服务标兵”称号。创建“党员示范岗”、开展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和“送服务走基层”活动。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便民服务中心考核为主,原单位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强化各村代办点和代理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各村年终考核结算挂钩(列入《2012年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亮点工作,达标村加1分)。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