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bdz/2021-0013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党政办 文号: 白政〔2021〕101号
成文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1-08-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白甸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白甸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1-08-10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基层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局、

各中心:

现将《白甸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白甸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通农发〔2019〕20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规模经营财务核算管理的意见》(通农发〔2019〕38号)、《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白政〔2020〕11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规〔2021〕3号)制定白甸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交易机构

第一条  白甸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手续办理,衔接市公管中心,组织招标评审、标后监管、竣工验收。

第二条  白甸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手续办理,衔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产权交易。

第三条  白甸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竣工验收。

第二章  交易类型

第四条  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支出以及2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  农村产权交易的产权类型包括:(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面经营权;(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五)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六)小型水利设施;(七)其它。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六条  公共资源交易一般采取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特殊情况在村集体研究论证基础上,向镇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可采取其它招标方式。

第七条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类、5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类和物资采购类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大于等于1万小于等于10万元的工程建设类、大于等于1万小于等于5万元的服务采购和物资采购类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1万元以下可采取询价的方式。

第八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响应方不足3家或有效响应不足3家,可重新公开招标或经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同意后邀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方进行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响应方不足3家或有效项目响应方不足3家,可重新公开招标或由项目发起方可根据采购需求,选择不少于2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项目响应方进行谈判或经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第九条  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特殊事项进行决策。决策须召开会议讨论,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实施。

(一)零散工程。此类工程采用发布征集公告,集中公开征

集的方式进行,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可按时段或按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特殊事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因招标条件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又急需实施,如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在经过镇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可申请询价和单一来源谈判。

(三)紧急事项。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抗洪抢险、安全交通、救灾救济、突发公共事件等迫切需要加快进度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紧急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招标方式。

第四章  交易程序

第十条  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在确认有预算的情况下,经村两委议事、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镇审批同意后,填写白甸镇物物资采购清单(货物、服务类)或白甸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报表(工程类)。申报项目名称要规范、内容应尽量详实,包含申请事由、依据、数量、内容、交易方式等,情况特殊可按照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村合作农场烘干房、仓库、晒场建设及农机具、办公设备采购交易程序同第十条。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在村两委议事通过后,填写白甸镇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申报表。

第十二条  农村产权交易全面推行线上交易,转让方申请转让产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转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二)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三)转让标的的情况介绍;(四)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五)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编制交易文件。项目发起村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协助下编制交易文件,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工程类项目原则上由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代理、招标。

第十四条  交易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后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交易公告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和内容、交易方式、最高限价、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发起方(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主要内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应告知缴纳的金额及方式。

第十五条  报名受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委托代理单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受理报名并做好开标工作,开标时项目发起村应派人参与。投标人少于3家的,无特殊原因,应进行二次信息发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报名人需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注册会员并完成实名认证,从会员入口进入网上交易大厅报名,并按缴款通知单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项目发起村凭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谈判小结与成交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内容不得违反交易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有效质疑的前提下,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七条  验收与审计。验收由项目发起村组织,镇公共资源交易办、农经、财政、审计、监理等人员参与。物资采购类项目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或办理物资入库单。凡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由中标单位限期整改,待整改到位后再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合格。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合同中约定需审计的须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  资金结算。交易项目资金结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兑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支出须附村两委议事和村民代表大会记录、项目建前审批单、采购审批表或工程申报单、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申报表、中标通知书或谈判小结、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合同、验收单、工程类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成交款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再由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转至相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产权交易成交款入账时须附产权交易合同。

第五章  标后监管

第十九条  明确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按照《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方法》(海政办发〔2018〕107号)规定执行。确需变更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标后监管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专家评委共同进行现场查勘,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同时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把关。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先行实施。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报批手续的工程变更和先实施后报批的工程变更,审计部门不予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未经审计部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不得拨付工程款。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组对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评标程序和评标结果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并受理交易各方主体和其他群众对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

附件:1.白甸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招标)

      2.白甸镇物资采购办理清单(村)

      3白甸镇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申请表

      4.白甸镇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评审表

      5.白甸镇村级工程变更申请表

6.白甸镇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1:

白甸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招标)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必填)


 电话(必填)


申请理由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必填)


付款方式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地点


采购(施工)要求

见施工方案

公告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计划开、竣工时间


年度预算审查人员签字

(必填)


投标方式


保证金


采购(建设)单位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采购(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审查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镇纪委负责人审查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白甸镇物资采购办理清单(村)

申请村:                                           申请日期:

申请事由


申请项目

品名及型号

数量

估计单价

估计金额

经费来源


























村负责人

意见


农经站审核意见


分管负责人意见


镇长批准

意见


询价情况




品名及型号

单价

品名及型号

单价

品名及型号

单价































询价人员

签字


物资采购意见

采购询价对比意见:

分管负责人意见:

采购领导小组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采购工作小组:

农经站:

申请单位:















说明:1、本清单物资验收完毕后,交采购小组、财政所、申请部门各复印存档一份;

      2、申请项目或询价不够填写时可另行附表;

      3、物资验收签字后方可凭票报销。

附件3:

白甸镇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大写):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

(盖章)


事由

及内容


申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理事长:         村党组织书记:           会计:

交易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询价(  )4、单一来源(  )

农社局意见



分管农业负责人意见



纪委意见







附件4:

白甸镇合作农场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采购评审表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交易方式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报价(元)

1、


2、


3、


4、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


询价人员

村党组织书记(签字):

理事长(签字):

监事长(签字):

合作农场会计(签字):

村监委会主任(签字):

镇农经人员(签字):

备注:1、本表公示3日以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公示图片与其他表格一并入账.

附件5:

白甸镇村级工程变更申请表

变更〔202  〕  号

工程名称


申请部门


中标价(万元)


累计变更金额及变更率


本次变更金额及变更率


变更联系人



变更内容及

原因


参建单位意见


现场勘察意见


监管组意见

纪委意见(备案意见)

镇主要负责人意见






附件6:

白甸镇村级工程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造价


工程验收日期


合同内工作量:


工程增量:


工程总价: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村分管负责人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村主管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农社局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镇分管负责人审批

签名:

                        年  月   日

镇纪委备案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该结算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建设村、纪委备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