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bdz/2021-00097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文号: | 白政〔2017〕116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1-01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全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
各基层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局、
各中心:
为进一步维护全镇成品油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17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点
此次“百日行动”重点是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但尚未取得相关许
可证照的加油站(点),包括对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二)对未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
一律予以取缔拆除;
(三)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流动加油车(船),一律予
以取缔;
(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全面清除我镇无证无照加油站(点)、
流动加油车(船),对跨区域流窜的非法加油车(船)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健全规范管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
的原则,组织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协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办):配合县商务局对加油站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摸排,核查成品油零售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将无证无照成品油经营单位名单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车(船)予以查处取缔。
镇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并依据《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
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违反《消防法》和涉嫌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船)、无牌无证驾驶的成品油运输车辆予以查处。督促指导加油站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管控制度,对执行不力的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百日行动”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挠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加油站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严格检查火险隐患,并依法督促整改。
镇综合执法局: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配合县交运局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气)运输的非法改装油罐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停车场地管理。
市场监管局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配合商务部门依法打击取缔已取得证照但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已取得证照但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
镇建设局:配合县环保局检查加油站点及油品运输车辆是否进行油气回收改造,达到排放标准,加油站点是否每年取得检测合格报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油品质量抽查工作。
中石化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内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经营管理,排查不规范经营行为和安全
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协助做好查获的不合格油品集中处置等工
作。
三、建立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由镇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负责推进全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各部门立即对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相关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底数和现状,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治期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
(二)加强督导通报。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每旬向县“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一次行动进展和“清账销号”情况,重要情况及重大战果即时报送。建立半月会商制度,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通过跟踪督导检查、挂牌整治,明确责任时限,督促整改到位。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现实危害性,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12345、12315、12312等举报投诉热线和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所有加油站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广为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积极营造良好的打击整治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四)巩固整治效果。要总结固化本次行动中的经验做法,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长效机制,动态开展摸排梳理、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始终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出现反复。从严督促成品油零售企业严把销售关口,严禁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严格落实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制度。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责,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白甸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白甸镇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秦广荣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蒋增鹏 镇党委副书记
陆枳彤(常务)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朱永进 派出所所长
潘国华 市场监管局分局分局长
张英年 镇财政局副局长
卢忠皓 镇建设局副局长
郭 勇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桂旭 镇安监局局长
张桂华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胡红军 镇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
田德文 中石化白甸加油站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陆枳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国华、吴桂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胡红军同志任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