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asbdz/2019-00016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报告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文号: | 白委〔2018〕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1-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
海安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白甸镇党委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创建南通市级中心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推进中心工作的根本保障。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条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年初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意见及党政班子成员责任分解表,做到人员、任务、要求“三明确”。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承诺、廉政谈话等形式,强化党政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镇党委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和内控机制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巡察整改抓落实。以县委对白甸镇党委巡察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整改推进措施,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和标准,切实敞开大门抓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2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到实处。
二、深化正风肃纪,狠抓各项规定贯彻落实
一是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镇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主体责任。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系列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镇各级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及党内监督条例,邀请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举办反腐倡廉和守纪律讲规矩的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严明纪律落实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和“清风惠民”工程,围绕镇村干部作风效能、土地拆旧挂钩、民政优抚、涉农专项资金等领域深化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锤炼作风破解发展难题。深入开展“双聚双创”作风效能主题教育,完善《白甸镇机关和村干部不良行为问责办法》和《白甸镇机关管理办法》,健全监督机制,为全镇的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镇纪委针对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干部“在岗、在行、在状态”及遵守各项规定的情况,每两周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督查问效、效能问责。2017年,共实施提醒和诫勉谈话问责34人次,有力的推进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三、规范选拔任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镇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和完善选拔干部决策责任制,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编制规定,选拔配备干部,圆满完成了村后备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人才库选拔工作。二是提拔提名干部严格审查。严格执行拟提拔提名干部廉政审核制度,镇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及时报送县纪委第三工作室进行廉政审核,确保提拔的干部清正廉洁,防止“带病”提拔。村后备干部选拔,镇纪委全程参与,强化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四、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构建权力运行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和完善了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今年累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1项;二是扎实推进“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向基层延伸。镇党委根据上级要求,把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向基层站所和村延伸,开展工作督查,将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权力清单。认真组织各党政负责人、各中心在本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本条线、本部门所行使的各项权力的全面梳理,完善镇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厘清权力运行界限,精简办事程序,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落实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制度,定期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党内监督。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3个村、1个部门的审计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试点对瓦甸村开展镇党委巡察工作。
五、统筹协调部署,全力保障纪委查案执纪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发挥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镇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办案相关矛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二是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坚持违纪必究,查究必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镇纪委共立案25件,纪律审查违纪党员25人次,增幅列全县前列。
六、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出台《关于争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县建设先行镇的实施意见》、《白甸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完善白甸镇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等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邀请县纪委常委杨海燕作《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题讲座,七一期间,镇党委书记亲自为全镇600多名党员上专题党课。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和谐园农民休闲广场为依托,推进廉洁文化景观建设,傅舍村建成村级廉洁文化园,白甸中小学建成县级廉洁文化示范点。
七、落实齐抓共管,督促履职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印发2017年白甸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二是敦促下级履行主体责任。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村、各部门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履行责任。各村、各部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八、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严格考核促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镇纪委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对班子成员、各村、各部门工作作风、履职情况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二是强化问责促落实。镇党委大力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一年两次的党建工作检查,由各分管及挂钩联系负责人带队对全镇各村以及基层站所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严肃追究责任。
总结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我们在党风党纪党性的学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建章立制,预防滋生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心不强、主动作为和敢于担当意识淡薄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一思想严明要求,细化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长原则,镇党委坚持一月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放松。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细化“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每一名责任人。严格对村、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实行严格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鲜明导向。
(二)多措并举营造氛围,深化党风廉政宣教体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廉政专题会议,党政联席会进行廉政教育制度。村干部每月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育。2018年将深化以新条例、新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积极推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推行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廉政承诺。力求廉政教育常态化、实效化,切实提升镇村两级干部纪律、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
(三)严格纪律常抓不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双聚双创”作风效能主题教育,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效能巡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对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惩处;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监管一体化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强化村级“三务公开”考核;持续开展党委巡察工作,计划3年内组织对所有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实施一轮党委巡察。同时对各村、各重点部门支部书记进行廉政约谈,抓好廉政风险源头防控。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开展立体化督查,严格纪律审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
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要求,加大执纪监督、发动群众参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深化纪委“三转”工作,保证纪委工作相对专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中共海安县白甸镇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