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bdz/2021-0009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党政办 文号: 白政〔2016〕76号
成文日期: 2016-07-26 发布日期: 2016-07-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党政办 发布时间:2016-07-28 15: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各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受副热带高压增强北抬影响,我地区7月20日出梅,近期连续多日出现了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38.1℃。据气象部门预测,出梅后我地区正式进入盛夏季节,高温天气将持续。预计未来一周,全镇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可达36℃-38℃。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减少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二要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测预警信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高温天气的预报预警,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广电站要加大防暑降温的宣传力度,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普及相关防范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要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要持续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留一处死角、不留一起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特别是要合理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备足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要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防暑降温工作。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特别要关注困难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做好相关防暑降温工作。车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人口聚集场所要保证降温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消暑药品。供电部门要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正常用电。建环中心要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的现场巡查,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同时,加强水、气运行管理和管网检修维护,保证水气设施正常运行,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卫防所、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暑患者的医疗救治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和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农服中心要加强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生产防高温的技术指导工作。社服中心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工会组织要依法对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企服中心要加强对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安监站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值班值守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各项群众防暑降温工作。

五要切实加强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各部门、各村、各单位,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抄送:存档。

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