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bdz/2021-00141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局、各中心:
节约资源是一项基本国策。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通知如下:
1.做好节约用电用能管理。抓好空调系统节电,冬夏两季正确使用空调。冬季室内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禁止再使用其他取暖电器;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随温度变化及时调整空调档位(高、中、低),做到“人离去,开关闭”,最大限度节约能源。推广绿色照明,使用节能灯具,做到人走灯灭,晚上下班关灯后再离开办公室。加强对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电梯的管理,及时关闭,减少开启次数和使用时间,切实降低能耗。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食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订餐,严禁超标准接待,控制菜量,做到精致大方,减少浪费。完善机关预算、支出、审计、监督等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经费的监督,有效控制支出,加强机关经费管理。
3.加强机关节约文化建设。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机关工作人员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带头节约粮食;使用节能产品、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筷子、签字笔等;坚持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节能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念和节约文化。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