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甸镇西泊旅游度假区护坡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白甸镇西泊旅游度假区护坡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金来源/性质:自筹           (2)工程地点:白甸镇官垛村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001     
河道西岸线
长约1181m
86
水利工程
二级以上资质
三级以上项目经理
002
河道南、北岸线
长约1063m
78
003
南长岛、北大岛、西小岛
长约537m
4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授权委托书;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c.资质证书;d. 项目经理证书; f.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须复印并加盖公章留于建设方处。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同企业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7)其他: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现场自行勘探;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其中001标段和002标段不得同时中标。
4. 报名、投标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1日17时00分之前。递交资审材料和投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17时前(资格预审材料需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联系人:袁伟伟  15262892581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入围。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时缴纳。
7. 评标办法:现场确定。
招标人: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地  址: 海安县白甸镇
联系人: 袁伟伟
电  话: 152628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