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甸镇西泊旅游度假区护坡工程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白甸镇西泊旅游度假区护坡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金来源/性质:自筹 (2)工程地点:白甸镇官垛村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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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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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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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西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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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约118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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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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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二级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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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以上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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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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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南、北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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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约106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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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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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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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岛、北大岛、西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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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约53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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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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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授权委托书;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c.资质证书;d. 项目经理证书; f.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须复印并加盖公章留于建设方处。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同企业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7)其他: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现场自行勘探;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其中001标段和002标段不得同时中标。
4. 报名、投标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1日17时00分之前。递交资审材料和投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17时前(资格预审材料需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联系人:袁伟伟 15262892581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入围。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时缴纳。
7. 评标办法:现场确定。
招标人: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地 址: 海安县白甸镇
联系人: 袁伟伟
电 话: 1526289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