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公示
《海安县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已修编完成,并通过了南通市规划局
组织的评审,现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
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16年6月14日—2016年7月14日。
公示位置: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地址:海安县白甸镇府前路1号,邮编226682
联系方式:88402003,联系人:张桂华
特此公示
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海安县白甸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53.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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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公示内容
二、规划原则
1、多规融合,统筹协调: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应统筹考虑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公共资源配置、基本
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乡村风貌保护等因素,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
旅游发展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实用性。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村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现状,在综合分
析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开展村庄分类,并提出分类指导意见。
3、完善配套,差别引导
明确各类村庄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各类村庄差异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促进
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推进。
三、规划目标
通过现状分析与上轮规划实施评估,对自然村庄进行分类,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进一步明确乡村
发展的空间载体,提出差别化的建设引导要求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集约
建设、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村庄发展分类
规划将自然村庄分为重点村、重点(特色)村、特色村和一般村,其中重点村、重点(特色)村和特
色村是规划发展村庄。
1、重点村:重点发展,为一定范围内的乡村地区提供综合公共服务。
2、重点(特色)村:重点村中符合特色村标准的自然村。
3、特色村:特色发展,不承担综合服务功能,但要在产业、文化、景观、建筑等方面突出特色,打
造品牌。
4、一般村:未列入近期发展计划或因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居住安全、区
域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是重点村、特色村以外的其他自然村庄。
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公示内容
五、村庄布局规划
规划采取分步筛选、综合统筹的布局思路,形成本轮村庄布局方案。白甸镇现状行政村数量10个,
自然村数量141个。规划发展村庄23个,其中重点村18个、特色村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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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甸镇镇村布局规划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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