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有关规定,对海安市白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海安市白甸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海安市白甸镇,包括思进产业园和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其中思进产业园面积约182公顷,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约186公顷,总面积约368公顷。
用地及产业布局:规划以白甸、瓦甸双中心为核心,依托204国道连接线作为重要交通枢纽,协同发展形成两心一轴的空间结构。其中思进产业园位于白甸中心区,包括2个片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位于瓦甸中心区,包括三个片区。
产业发展构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精密零部件、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基础设施:园区范围内实行区域供水。园区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区内水体,废水接管至海安市水务集团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区域内不设集中热源,采用企业自行供热,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清晨联系电话:0513-88405523
通信地址:海安市白甸镇建设局(生态环境办)
三、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25-85699125 邮箱:306696890@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意见范围: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