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白甸镇白甸村房屋搬迁评估机构
报名公告
报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选定后,由房屋搬迁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甸镇白甸村8组张俊林户房屋及其装饰、装修、物品、附属设施等,白甸镇宏和珈都小区9号、13号、14号楼共计6户房屋。拟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张俊林户房屋搬迁评估业务和搬迁安置的评估业务。张俊林户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曾于2021年11月9日评估一次,本次为重新评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
4.拟参加本项目征收评估的房地产注册估价师资质证明材料(两份);
5.公司简介(A4白纸黑字一张,加盖公司公章,提供10份)。
以上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按顺序装订,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扫描件报送至海安市白甸镇建设局。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公司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公司印章和参与报名项目执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并签估价师字模。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3日下午6时止。
3.报名地点:海安市白甸镇建设局,联系人:卢忠皓,联系电话:13906278325。
附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