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政社办 发布时间:2025-02-27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白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白甸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决策、完善行政监督。白甸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笔谈在《南通日报》“学与思”专版刊载,试点推进村级合同规范管理工作获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批示,《试点乡村“小喇叭”入户传播法治“好声音”》被评为海安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优秀案例。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统筹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今年以来,白甸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加大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和政府合同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决定、公布、备案等各环节工作程序与要求,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卡,构建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对照清理标准提出相应的清理建议,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进一步增强监督效能、提高政府公信力。2024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解疑”“事中参与”“事后处置”全过程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提高合同质量、降低潜在风险。今年以来对镇级层面签订的合同进行逐一把关,提出意见、建议17条。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源头提升法治思维。将《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领导学法的必学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均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质效。三是规范重大决策流程。在2024年度关于白甸镇农桥建设工程相关事宜等47项“三重一大”事项中,均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法定程序,做到细化决策步骤、规范决策流程、提升决策质量。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行政执法队伍培育。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主责主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管理标准和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养。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白甸镇承接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52项,接受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类事项委托162项。今年以来,全镇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安全生产领域一般程序案件8件,城市管理领域简易程序案件3件)。三是推行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全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加强职能部门在建设全过程之间的联动与沟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2024年,全镇累计拆除违法建筑4处,拆除面积324平方米。全年接到12345工单涉及违建举报22件,按时办结21件,剩余1件正在协调处理中。

全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白甸镇以风险防控为抓手,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多元解纷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筑牢社会稳定防线。一是行政争议实质高效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4年度,白甸镇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件,驳回请求方式结案;行政诉讼案件1件,驳回诉请方式结案。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枫桥经验”本土特色,持续发挥“官垛村土地流转调解室”、“金钥匙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以及“农情法园大讲堂等调解品牌作用,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的递进式解纷路径。聚焦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创新“党支部+”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各级党支部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战斗堡垒作用,在牧原信访问题处置、傅舍村集镇改造、涉企矛盾化解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全年镇村共受理矛盾纠纷732件,调解成功730件,成功率达99.7%。三是积极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每周定期汇总12345工单及信访登记情况,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后交办至党政负责人,由各党政负责人督促做好事件化解及稳控工作,推动案结事了。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形势分析会,对重点疑难复杂矛盾、群体性纠纷进行会商研判。今年以来,镇12345平台共处理咨询、投诉事项1020件。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百日行动,上级交办的7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化解3件。

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2024年全年共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7条。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白甸镇目前只有一名挂钩公职律师,缺乏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力量,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要依靠法律顾问,但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制约了全镇依法行政水平的快速提升。二是新阶段发展对基层治理带来新的挑战。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同时仍有部分群众存有“权”大于“法”的观念,试图通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非法方式向政府施压达到其个人目的。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年龄断层较大,缺少中坚力量进行“老带新、传帮带”式传授。同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面对违法行为,无法准确判断违法情形及执法依据,有畏难情绪,行政处罚赋权效果缺少个案办理的检验和支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以来,白甸镇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落实、运用法治智慧破解难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研讨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并进行系统部署,有效指导和促进工作落实。

明确目标任务,健全法治考核体系。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镇综合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点指标,明确各条线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自觉践行平安法治、主动抓实平安法治”的工作氛围。

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维根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和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年终必述法机制,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重点学好与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切实让“关键少数”挑起法治“担子”,从而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镇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直接影响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果。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聚魂,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真正树立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切实纠正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的现象。

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以及申诉程序面向公众告知,保障公众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拓宽解读渠道,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增强制约监督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以畅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渠道,增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能力,消除行政行为违法状态,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制定具体执法细则、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抓实日常监督。定期组织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全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镇级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社会风险摸排、矛盾纠纷化解“全方位前哨”,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综合机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贯通。在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上,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调查摸排,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任务艰巨繁重。2025年,白甸镇将继续在海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为奋力推动海安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白甸力量。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