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单位: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来源: 海安市白甸镇组织办 发布时间:2020-11-25 09: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派遣到白甸镇敬老院从事护理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保障岗(护理人员):6名。

二、工资保险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379元/月(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值班费、加班费另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

三、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规违法犯罪等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要求: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

初中及以上学历,40周岁左右,女性优先,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优先,能热情为五保对象服务,同等条件下白甸镇户籍优先录用。

(二)报名

报名提供资料: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年龄的须携带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证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须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

3.报名地点:白甸镇政府二楼组织办

联系电话:6833881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不足2:1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比例缩减招聘人员。

(一)考试

招考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总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二)体检和政审

根据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的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市白甸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白甸镇党委、政府进行考察。

(三)公示、聘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海安市白甸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68338806。

六、本简章由白甸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