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21-00009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海安市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安全宣传 “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根据国家、省、南通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为加强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和推广,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安全 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和海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围绕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凝聚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围绕《海安市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扎实推进“五进”工作;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责,相关法规、制度、标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
三、任务内容及分工
(详见附件《海安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成立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细化“五进”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抓紧抓好抓实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促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督导检查。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地区“五进”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 及时通报批评,防止活动形式化、走过场。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五进”工作的分析研究,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与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五进”工作信息动态。每年3月25日前向市“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每年11月20日前市“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五进”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资料。
联系人:段露露 联系电话:88169810
传真:88169800 邮 箱:11020502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