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21-00044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海减办发〔202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海安市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创新方法、扎实推进,精心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救灾日各项工作。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充分普及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有针对性地动员每个公民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5月12日为活动日,5月8日至14日为宣传周。
三、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各区镇、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灾害风险排查治理,加快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防控能力。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灾害应急能力。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不断提高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开展全民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针对灾害风险隐患特点,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至少悬挂一幅)、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各区镇和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提升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转移避险能力。相关单位要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合适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讲授、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活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重点单位为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文广旅局、交运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三)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对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车站、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各单位要及时制定防范处置预案,限期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各区镇街道)
(四)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和各区镇街道要利用广场空地,在5月12日前后开展规模适中的防灾减灾知识咨询活动,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造,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高处坠物、疫情防控等事件,在重点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及有关要求
1.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民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市减灾委统一组织协调,各区镇、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和辖区防灾减灾日(周)活动。
2.要把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作为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有效载体,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重要内容,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防灾减灾日相关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3.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宣传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消防、大型活动疫情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4.及时反馈信息。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区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图片、资料,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将相关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市减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