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23-00016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海应急〔2022〕97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
各区镇街道安监局、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2022〕1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危化品防冻防凝措施,确保冬季危化品和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对全市化工(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以及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
一、指导服务目标和重点
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紧密结合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
等极端天气频繁季节性特点以及年终岁尾阶段性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务实管用措施,强化问题隐患整治,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按照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重点(见附件1、2),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防冻防凝技术指导和现场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措施,完善冬季极端寒冷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确保企业生产、储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2月7日前)。各区镇街道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整治重点、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事项。要统筹推进、持续发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研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彻底、闭环管理。
2.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2月24日前)。各区镇街道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个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典型成果。
三、工作要求
1.各区镇街道安监局要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冬防安全的各项
要求,妥善安排计划,对照重点,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指导服务,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再督导、再检查,严防漏管失控,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事实较多以及回避执法等严重违法情形的企业,要严格监管执法。
2.危化品企业指导服务结束后,隐患问题清单由企业录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供相应的政策咨询、技术指导。
3.请各区镇街道安监局每月10日和23日前将指导服务情况报至市局危化科,特色亮点工作要重点汇报。
联系人:芮叶芝 联系电话:88169812
附件:1.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重点
2.烟花爆竹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重点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