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ajj/2021-0000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应急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应急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12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海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海安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20〕9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深入培育发掘、宣传推介一批奋战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上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掀起“人人推荐身边榜样、人人学习榜样事迹、人人践行榜样精神”的热潮,营造崇尚先进氛围,凝聚奋发有为力量,铸造本领高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特别能奉献的应急管理铁军,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向前发展,为推动海安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安全保障。

二、推荐指标

1.“全市评选表彰“最美应急人”5名,评选对象为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应急管理工作者。

2.各区镇街道各推荐候选人1名、市应急管理局推荐候选人5名(含直属机构)。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利用海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评选活动消息以及进行网络投票,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2.组织推荐阶段(6月15日-6月18日)。全方位发动参与推荐或自荐“最美应急人”候选人;按照确定的候选人推荐指标,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表(一式三份)。

3.评定表彰阶段(6月底)。由海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最终评定;由海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对入选的“最美应急人”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将入选的“最美应急人”推荐给市文明办参与“海安好人”评选,并颁发“最美应急人”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不仅是创建文明城市、展示海安美好形象的需要,更是应急管理新机构要有新作为新气象的需要。各参加评选活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要求和时间,做好宣传、推荐、审核、报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参加评选活动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审核,保证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检验。

3.各参加评选活动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见贤思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要把评选活动与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事业中建功立业。。

4. 推荐最美应急人须报送材料:①《“最美应急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经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②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③每名候选人附免冠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2张(照片JPG格式,大小 2M 以上),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推荐材料用文件夹打包,以“单位+类别+姓名”的格式命名,(电子信箱:hayjbgs@163.com,联系电话:0513-88169805,联系人: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