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ajj/2021-0000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海安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安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24 16: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安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海安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根据《南通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通安委办〔2020〕66号)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海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管细管小,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清单,建立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制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全员参与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工作常态,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二、集中宣讲时间

2020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三、宣讲对象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四、主要内容

各区镇、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清单》作为当前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宣贯方案,落实宣贯要点,提升宣贯实效,以《清单》为主要宣讲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提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清单》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紧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做到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市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组织动员,牵头协调,抽调专家学者、专业人员组建宣讲团,深入一线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全生产条例》中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规要求,逐条解读《清单》明确的五个方面具体责任20项重点内容。广泛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以及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等文件规定,指导帮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强化《海安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化实施方案》的宣贯和落实,将集中宣贯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全面落实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全面落实企业达标贯标持续化、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全面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化等“五个化”工作相结合,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相结合,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区镇、各部门要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时间节点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集中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以下简称《视频教材》),深入开展讨论交流,认真对照反思检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主动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各区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在责令停产整顿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大会,全面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切实达到处罚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区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走进车间、班组和个体工商户,设置咨询热线、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主动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普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集中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传,积极营造学《清单》、明责任、抓安全、促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各区镇、各部门要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严格按照“五个化”目标、“五个好”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示范企业创建的基础上,重点对照《清单》落实情况,积极在本辖区、本部门按季度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带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年度第一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5月7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后每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次季度第一周周二前报送。市安委办将根据各区镇、各部门上报名单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不走过场、取得有效。

(五)开展行业性宣教活动。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要聚焦主题、结合实际,加强对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安排专家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总工会、团市委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宣教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专题活动,形成合力深化宣讲效果。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责任告知、专题警示教育、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坚持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及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作为重点宣贯对象,进一步提升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清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制定方案,坚持常态推进。各区镇安监局(站)、市35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明确专门负责处室和具体联络员,按照进度要求抓好协调推动工作。要组织宣讲团成员抓好《清单》的学习理解,结合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照《清单》内容逐条消化,真正吃透精神,掌握要点,精准解读。

(二)注重宣讲效果。各区镇、各部门要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小、行业性质和分布特点等实际,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一线班组长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走访、加大公益短信推送频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活动,尽量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宣讲效果。

(三)加大督导力度。市安委会将把各区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情况纳入市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适时组织对各区镇、各部门开展集中宣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查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宣讲全覆盖情况以及宣讲效果反馈情况,对开展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批评。各区镇也要把集中宣讲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抓好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区镇、各部门要常态化地开展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将宣讲内容纳入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融入“安全生产月”以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与隐患排查、巡查督查、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来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各区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市安委办将组织宣传推广。

请各区镇、市35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于4月15日前将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联系分管负责人、科室、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市安委会办公室,5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统计表(附件2)及先进企业名单(附件3)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段露露,联系电话:13962747507,电子邮箱:110205028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