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24-0005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海减办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海安市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
今年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市减灾办牵头制定了《海安市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护航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各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防灾减灾周期间,集中免费向公众开放安全体验馆、消防站所等各类宣教场地,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主题,开展模拟体验、展览、演讲、知识竞赛,邀请行业专家、公众人物等开展防灾减灾公益讲座、专家访谈、现场咨询等活动,普及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积极发动基层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和社会救援力量等基层力量,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深入城乡社区、养老院、中小学、集贸中心、沿街店铺、群租房等重点单位场所,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电动车自燃、燃气泄漏、家庭火灾等常见、易发事故相关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载体推送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在城乡社区、广场公园、交通场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播放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等,持续扩大宣传声势,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重点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文广旅局、交运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二)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推动有关基层单位深入排查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广泛参与。聚焦城镇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领域,严密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安全风险,落实网格化安全管控措施。各基层单位尤其要针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厂中厂、“九小场所”等重点开展“消防(逃生、救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会用,地下空间使用是否合规,风险隐患排查是否规范、整治是否到位”等的排查;同时对农村老旧房屋、易淹易涝区域开展详细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要逐项逐条列出灾害隐患清单,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限期闭环整改,不断减少灾害事故风险,提高防范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三)强化应急演练和防范应对准备
各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种极端情况组织开展综合、专项、基层等各类有效管用的应急演练,磨合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检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基层演练要突出应急疏散、紧急避险、信息报告等先期处置工作。各区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5月份组织所有城乡社区、厂中厂、“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消防逃生/应急避险演练;各主要涉灾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灾害应急处置演练,指导本行业领域内重点防灾单位、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根据最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早修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做好应急物资轮换补充、维护保养,加强基层短缺急需装备配备,及时在高风险区域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灾情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责任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