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ajj/2021-0001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09-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 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 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24 17: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自5月份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基本摸清了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依法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小化工”企业、小作坊、小窝点,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海安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的预期成果(全省见附件1),8月底正式收官。按照7月13日全省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海安委办〔2020〕78号《关于进一步拓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范围的通知》要求,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向多领域拓展,进一步深化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从“小化工”拓展延伸到各类“小字头”的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从正在生产的拓展到停产停业的。

(一)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

全覆盖排查整治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的小冶炼、小电镀、小喷涂、小印染、小涉爆粉尘和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作坊、窝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小字头”企业。

(二)“停产停业”企业

所有因环保和安全整治等原因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是保持排查整治工作连续性。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统筹推进会议。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区镇街道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各区镇街道要调整充实与排查整治专业相匹配的人员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排查治理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排查人员业务素质;要统一排查整治标准,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二要保持排查整治标准一致性。“小字头”涉及行业多、情况复杂,各区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排查整治标准按照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执行,做到排查见底、整治彻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保持信息报送准确性。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一案一档”。各村(社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排查整治结果严格审核、签字确认、层层上报销号。各区镇街道每周三17:00前报送问题清单(附件2)和整治进度汇总表(附件3),数据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详实。

附件:1. 江苏省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 XX(区镇、街道)违法违规“小字头”及“停产

停业”企业排查问题清单

3. XX(区镇、街道)违法违规“小字头”及“停产

停业”企业排查整治问题汇总表

海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