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ajj/2021-00047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海安委〔201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02 | 发布日期: | 2017-04-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表彰全县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关于表彰全县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全县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县高危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专项治理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对江苏飞亚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先进单位和曹宇飞等4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各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海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