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9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07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应急管理局九月份工作总结

(一)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工作;

9月份对全市自然灾害形势进行了月度分析并形成报告;应对暴雨突发天气各部门灾害性天气临灾会商5次,下发灾害风险提示单3期,通知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队做好备勤准备,备足生活类救灾物资,有效应对了第13号台风“贝碧嘉”和14号台风“普拉桑”,组织开展了13号台风防范应对工作发盘分析会。

(二)筹备并完成通泰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联合应急演练;

拟定于9月27日开展通泰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联合应急演练,我市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和海安燕信救援参加演练,各区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视频观摩。

(三)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紧盯最重大的风险、最突出的问题和最紧迫的工作,聚焦2024年海安市3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治理。截至目前,海安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任务均按照序时进度有力推进。其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115次,培训人数7278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213次,人数9471人;部门执法检查累计排查重大隐患291个,已完成整改290个;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466次,培训人数81073人;对重大隐患行政处罚201次,处罚金额332余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6家;党委政府开展现场督导43次;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开展安全宣传107970人次;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60家。

(四)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实施燃气、电动自行车、“厂中厂”、化工和危化品、高层建筑消防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市级层面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并发文明确。全面用好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系统,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实施常态化监管。

(五)开始海安市第一批应急管理专家选聘工作;

按照《海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海安委办〔2024〕60号)文件精神,市安委办制定下发《关于推荐和申请海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海安委办〔2024〕61号),并通过“海安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全面开展专家选聘工作。报名工作至9月27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将进行审核选聘,最终名单将同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政府网站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提交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后发文明确。

(六)持续开展“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各区镇“厂中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省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开展“厂中厂”专项抽查工作,目前已经对5个区镇,5家出租方,21家承租方进行了检查曝光,发现问题隐患185处。

(七)持续开展金属熔融铸造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完成金属熔融铸造企业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工作。共检查企业49家,发现问题隐患444条,全部整改到位。

(八)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审计工作;

由于招标公示期长,拟定10月份启动。

二、应急管理局十月份工作计划

(一)开展2024年全市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二)持续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四)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回头看”,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发证条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五)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工作;

(六)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

(七)督促深井铸造企业及时整改应急管理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八)持续深化“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9月份未抽查到的区镇继续进行检查;

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