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众朋友好,我是主持人,这里是海安人民广播电台《海安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直播现场,欢迎收听。本期做客直播室的节目嘉宾是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红梅。吕局长,欢迎您!
谢谢!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走进《海安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室,就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我将认真倾听关于环保方面的咨询和建议,认真回答大家的提问,欢迎各位听众朋友踊跃来电,为坚决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产业高地、幸福之城”新海安尽一份心意。
吕局长,在今天节目的一开始,您能简要介绍一下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组建一年来,我市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吗?
好的。去年的3月29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一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19年,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40.8μg/m3,达到南通市下达的确保目标,同比下降11.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9%,达到南通市下达的力争目标,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地表水省、市考断面达标率均达66.7%,国控北凌新闸断面平均水质达Ⅳ类,比上年同期提升两个水质类别。全年受理环境信访4835件,较上年同期相比,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7.4%,其中省级以上信访下降46%,市级信访下降32.5%,实现了环境信访总量、市级以上越级环境信访量“双下降”。环境任务指标的改善提升,为海安高质量发展在江苏省南通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年度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得分在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二,创历史最好成绩。根据南通市统计局生态文明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海安生态文明建设满意率达96.2%,在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海安生态环境局在南通市局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绿色生态南通建设先进集体”;被海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新型工业化建设、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先进部门;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被海安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党组织”,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代表海安接受南通市委“四个全面”党建考核,2019年在南通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中位居各县市区第一名。 今年来,各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一是大气环境质量开局良好。根据南通市空气质量通报情况,截止4月30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7%,在南通十县市区中,降幅排名第四。优良天数比例为87.6%,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在南通十县市区中,升幅排名第二。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1-4月份,3个省考断面平均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达到南通市下达的33.3%的确保目标。12个市考以上断面平均水质优Ⅲ比例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达到南通市下达的66.7%的确保目标。新通扬河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吸口断面每个月均达Ⅲ类水质。三是净土清废行动有序开展。深化危废专项整治,开展日常督查,邀请行业专家参与整治。全市共有981家企事业单位参与危废专项整治,全部完成自查,区镇复查889家,部门组织复查320家,共查出1497个问题,完成整改227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有十个地块通过评审,在南通地区排第一。四是坚持环境执法和环保服务两手抓。1-4月份,我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900件,其中省级信访11件、南通市级信访20件,同比分别下降72.5%、67.2%。10个区镇都完成了信访公示牌建设工作。186家重点涉气企业完成用电监控现场端设备安装并联网。实施“5123”工业大企业环保技术服务专项检查,完成名录内75家企业的走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52人次,服务企业122家,协助解决企业诉求35个。对全市10个区镇所有垃圾收集设施、压缩中转站进行全面消毒杀菌。五是污染防治攻坚项目稳步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尾水治理工程13个项目,已有3个完成前期准备、10个正在施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1个项目,均已完成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50个,14个已完成,34个完成施工招标,其余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村庄集中治污处理设施30个,6个完成建设;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均已完成施工招标;40个锅炉提标改造项目,均已制定方案;7家关停类化工企业全部制定关停方案,去年关停的4家已完成评估和审计;飞灰填埋场规范化改造,已编制整改方案,并报省住建厅审批;10个区镇已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和仪器设备安装;17个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已经完成点位选取及进口设备论证工作;船舶污染防治高清抓拍系统建设,已制定方案;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其余问题均按要求推进落实。
水环境质量是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和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通过2019年全年的治理,我市水环境有了明显好转,请问我市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巩固水环境质量?
2018年我市市考以上断面水质Ⅴ类、劣Ⅴ类比例较高,通过2019年全年的治理,我市水环境有了明显好转,省考、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均达到了66.7%,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20年我市将继续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断面长制为抓手,持续开展新一轮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全力营造市民满意的水生态环境。一是深化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接入污水处理厂达标纳网工程。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督促企业达标排放。二是开展主要流域综合整治。对19条重点河道及其支流再开展一次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经过此轮排查后无漏查污染点源。坚持“属地负责、部门指导”,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及清淤疏浚工程,2020年疏浚农村河道99条,实施拆坝建涵(桥)192座。三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建设,加快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四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协同农业农村部门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强化畜禽粪污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把握秸秆还田、稻田退水、农药化肥施用等关键节点,防止秸秆抛河,防范泡田高浓度废水污染及外排。五是完善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对各断面水主要污染物质进行连续在线监测,为研究水环境质量的变化规律,开展水污染的溯源分析工作提供依据。六是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坚持陆海统筹、联动治污,全面落实《海安市“湾(滩)长制”实施方案》。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刚刚您也谈到了今年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那么我市在打赢这场保卫战上有哪些举措?
虽然在空气质量改善上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2020年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以及老百姓的期许,我们还有很多努力的空间。我们将以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为目标,围绕八大重点任务,建立四大保障体系,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突出加强VOCs治理成效。充分运用VOCs源清单和解析成果,将芳香烃作为VOCs治理的靶向目标,年底前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6项。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做到对重点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摸底“全覆盖”。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年底前,在家具企业集中的滨海新区建设1个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开展涉 VOCs 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二是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年底前完成41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台生物质锅炉配套高效除尘设施安装、2台75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31座炉窑治理工程。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汽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管,将汽车排放检测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油品监管。四是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把工地、道路、裸露土地、码头等领域扬尘管控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治气工作。综合运用扬尘管控办法、专项行动和征税规程等手段,对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单位从信用上严控、从法律上严惩、从税收上严征,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海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细化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确保精准施策。六是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行豁免制度,鼓励生产技术工艺先进、治污水平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企业和工地积极申请豁免。在督促企业落实整治任务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以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为支点,撬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行业标杆。七是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和范围,分类实施整治。加大省控站点周边2公里巡查力度,成立区镇和相关部门工作小组,做到对污染问题及时响应。八是开展秸秆双禁常态化监管。由季节性、集中管控向全天候、全时段监管转变。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秸秆“双禁”政策,明确“全域、全时段、全天候”管控要求,强化督查工作。加强秸秆集中堆放点建设,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不能烧”“不敢烧”向“不想烧”转变。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在如何更科学地获得监测数据方面,我们是怎么做的?
环境监测监控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耳目,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一是建立考核和经济补偿机制。在实施省控交界,省控入海,市控交界水环境区域补偿监测基础上对全市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断面予以调整,将全市重要的清水通道、入海河流和江苏省、南通市“水十条”考核断面所在的重点河流纳入生态补偿考核范围,形成7条骨干河流全覆盖。同时对全市19条重要河道及支流设置的区镇管控断面实施监测,通过数据进行分析水质时空变化趋势,提出措施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完善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在已建北凌河北凌新闸、新通扬运河朱楼桥水质自动站的基础上,新建省考断面通扬运河崔母大桥、串场河仇湖大桥水质自动站、新通扬运河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9个市考全面水质自动站及8个上游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进一步提升水质预警预测能力,为精准治水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进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已建两个省控大气自动站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布局,实现区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全覆盖。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完成10个区镇的大气自动站和64个PM2.5网格化监测微型站点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水平,增强了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污染成因的能力。4月份起,区镇空气环境质量将纳入月度指标考核,形成“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考核机制,确保全年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四是加强企业污染源监控网络建设。加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进度,年内基本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应装尽装、建筑施工工地扬尘自动监控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大气排污单位的用电监控系统安装和12家重点企业的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建设工作,通过动态监管污染点源,有效遏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全市农村环境面貌明显得到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连续五年在南通市考核中均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是如何做到的?
我局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始终围绕农村公路管护、河道管理、垃圾收运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和村庄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创新、考核评比为工作抓手,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全域开展农村环境“四清四化”专项整治。自去年以来,我市以开展农村环境“四清四化”为抓手,以“干净、整洁、有序”为总要求,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通过近一年的大力推进,彻底消除了卫生死角,实现村庄居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乡村道路、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等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今年海安市政府将农村环境“四清四化”列为政府为民办事重点工程之一,全域打造环境“整洁村”,对已通过验收“整洁村”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先进村、示范村”创建验收,确保农村环境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广泛开展环境整治“星级清洁文明户”评比活动。在全市范围内以各行政村为工作主体,每季度组织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由村组分工干部牵头,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采取户户到、户户看,家家比、家家评的形式,客观公正对每个家庭进行定级评星,较好地激发了村居民自觉参与清洁家园卫生行动,并将“星级清洁文明户”评选工作列为每季度对各区镇的考核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最美农家小院”评选活动。为有效整治农家庭院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大扫除、清洁文明户评比等工作效果,紧紧围绕“乡风文明、庭院整洁、环境优美”总体要求,开展“最美农家小院”创建评选活动。2019年全市共确定100户“最美农家小院”。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全面推行适合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的做法,原则上将农村垃圾分为日常生活垃圾(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农业生产垃圾(零散秸秆、瓜果藤蔓、枯枝烂叶、畜禽粪便等)、建筑装潢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等四大类。充分发挥已建成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作用,不断完善“村(居)民分类投放、保洁员分拣收集、村(居)组织清运、市镇集中转运处理、有机垃圾还田”的治理体系,确保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覆盖率达100%,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量下降30%以上。
我们生态环境部门信访举报电话是24小时在线的,据了解,夜间被举报最多的就是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请吕局长给我们普及下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夜间施工、如何申请、未经审批从事夜间施工作业会受到何种处罚等方面的知识?
夜间施工确实是我们夜间值班人员收到的最多的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比如浇地基量大(3000方或4000方),不能留伸缝,从早上6点开始浇,晚上22:00前浇不结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夜间施工作业。如需申请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三日到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信访应急科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海安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依法批准。批准后施工单位提前一日在工地和相邻敏感点周围张贴公告,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施工单位要做好工地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城区工地未经审批从事夜间施工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不改正违法行为,会受到按日计罚或查封设备等处罚措施。如受到行政处罚,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和招投标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吕局长走进直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