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08: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12003,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载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及时发布信息、内容全面,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要涵盖七大类别:公开部门职能定位、内部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等基础信息8条,清晰呈现我局的组织架构与职责边界,方便社会公众快速了解部门职能,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聚焦财政收支透明度,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详细公开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与使用方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围绕行政决策部署与日常管理事务,发布各类公告公示43条,涵盖政策发布、项目审批、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划计划信息5条,涉及城市建设、行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政策导向,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发布民生实事相关信息2条;常态化公开部门工作动态28条,实时反映我局在项目推进、行业监管、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进展与成效,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住建工作动态,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公开人事任免与队伍建设相关信息2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人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已办结55件,办结率87.3%;剩余8件因需进一步核实或补充材料,按规定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要求,分管副局长直接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严把内容审核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杜绝不良信息上网;认真加强信息平台管理,及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查缺补漏、更新完善,并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将本局工作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并适时更新。持续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与日常维护;加强网站日常巡检,杜绝涉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等问题。定期排查专栏内所有链接有效性,确保信息获取渠道畅通;严格遵循信息公开规范,聚焦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与时效性,提升公开信息的专业价值。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大美海安 匠心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2

0

0

0

4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1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1

 0

0

0

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1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

1

0

0

0

4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1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把控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