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保障既有建筑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海安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 电子邮件:hazjj88812003@163.com
2. 电话:0513-888696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