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实际,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围绕住建领域工作特点,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结合机构改革,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和规范,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编制完善我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以各类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将集中审批、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多项改革措施整合到服务流程中,缩短办理许可证的时间、提升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人员队伍业务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局行政审批人员业务和操作水平。今年,根据行政职能,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共检查事项30项,抽查相关企业单位39家,其中上级下达抽查事项3项,抽查相关企业单位7家;“互联网+监管”共检查事项53项,抽查相关企业(个人)55个,抽查情况全部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每年年初组织对历年发布的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否具有制定权限;制定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制定程序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文件形式是否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是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公布;是否存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一般文件制发的情形。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含糊,客观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细化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目前,因住建部文件有调整,我局正同步调整修订《海安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工作细则(试行)》,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落实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服务责任意识。持续深化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利用党组集体学习、办公会、党政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手段,及时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利用执法人员换领证等契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根据各科室单位职能,全面梳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9类106项,印发至各科室,供执法人员参照学习;开展“青匠学苑”、“厉兵秣马”行动,组织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专题授课,提升执法人员法律基础。今年我局共组织法律法规考试2次,执法人员均合格。利用换领执法证的契机,组织40名执法人员顺利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核。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在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施工质量、燃气管理、混凝土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今年,共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检查64次,发现问题38个,均已整改完毕;开展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抽查523次,工程质量巡查31次,监督竣工验收106次,建筑面积223.82万平米,共出具监督报告128份,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65份,签发抽检通知书134份,出具整改通知单10份,出具停工通知书0份;联合各区镇部门共组织燃气安全检查32次,发现安全隐患500余次,全部整改到位;对混凝土、砂浆、墙材企业安全生产、绿色改造、超限超载开展常态化检查75次;对混凝土、砂浆、墙材企业生产产品及主要原材料质量抽检60组,出具整改通知单10份;配合市治超办对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检查24次;对列入2023年“禁粘”目标乡镇的在建建筑工程和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检查8次。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互动、主动为老百姓答疑解惑。通过法治热线向老百姓宣讲《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从房屋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各部门所担负的职责、房屋所有权人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房屋装修时的注意事项、危险房屋的治理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就老百姓提出的“房子出现何种情况,才能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如何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和“国家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二是多措并举、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加大燃气安全宣传,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用安全进万家”宣传活动,累计推送燃气安全手机提醒短信80余万条,发放安全用气手册5000余份。组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5次、培训400人次。发动2.1万人次参与燃气安全知识在线竞答,进一步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6月13日,在联合高新区、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商业综合体)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和布置展板等形式,对《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条例进行了宣贯,从理论和实际操作上提高了老百姓燃气使用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基层、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按计划组织2000多人次学生到少年宫抗震减灾科普馆进行学习和参观,进一步营造增强中小学生防震减灾安全意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应急避险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氛围。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期间深入海安街道二里社区、社会福利院等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讲座,共计发放各类防震宣传材料2万余份。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公民个人和家庭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整覆盖工作。四是联合区镇、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宣传工作。深入各区镇宣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治污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雨污不分、预处理设施伪运行、在线监测不精准的问题,坚决遏制偷排漏排等污染环境行为,有效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组织属地政府认真梳理辖区范围内的排水户情况,多形式、多渠道、多样化地推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工作,抓好排水大户管理和排水许可证申领工作和“六小行业”的排水许可备案登记工作。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有效化解信访诉求。截至目前,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事项共计3438件。阳光信访系统转送(交办)90件(国家信访局30件、省信访局20件、南通市信访局15件、海安市信访局25件),市长信箱56件(南通市长信箱18个,海安市长信箱38个),人民网领导留言版29个,直接来信来访来电登记43件,网帖133个,12345热线3087个。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纠纷、商品房质量(含成品房质量)、市政建设、城市更新(房屋征收)、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住房保障、消防验收等。各科室单位沟通协作,主动回应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妥善处理矛盾,化解过激情绪。

(七)依法应对缠访闹访突发情况。极个别信访人在诉求难以达成的情况下,有时会有缠访闹访等情形。我局要求接访人员始终保持克制的态度,耐心安抚信访人情绪,细致的向信访人宣讲《信访工作条例》和住建系统法规政策,详细解释诉求不能达成的原因。对于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办公秩序的信访人,联合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共同劝解。

(八)推进房产交易系统改造建设。为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强化部门间业务联办和信息共享,加快部门融合集成。按照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要求,我局实施交易系统对接“一人办”系统改造建设后又进行“一件事,一次办”升级,完成交易数据核验接口、交易数据推送交换、交易系统和备案系统升级改造等内容,避免群众一件事多部门跑和重复提交申报材料,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交易纳税登记“一件事一人办”及“水、气”一次办。原先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需涉及三个部门三个业务系统,数据需分头推送、多次核验,涉及环节多、时间长。通过系统对接整合,使得交易、纳税、登记业务受理在一个系统内获取调用,打破现有业务系统壁垒,拓宽数据流通渠道,加强部门间信息传递效率,优化窗口服务体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双六条”法治建设职责,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全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二)扎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局班子成员积极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先后制定了《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时,坚持落实听取意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决策前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决策实施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停止执行或修正的,可以通过监督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政府或决策执行部门提出质疑或建议。通过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督查各科室单位履职情况、节假日值班情况、日常上班情况,发出督查通报4份。积极配合驻住建局纪检组对各科室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依法行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配合审计部门对“多收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问题”、“燃气公司未按规定对低保户、困难职工家庭给予优惠减免问题”和历年来审计遗留问题进行整改,对审计督查问题清单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闭环处理。广泛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11月,我局组织对2022年城市维护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相关闭环整改工作正积极落实中。

(四)加强行政应诉和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依法聘请了海安震阳律师事务所沈群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代理本局出庭应诉、参与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研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各类重大执法工作过程中,积极向法律顾问咨询有关法律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法规政策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为推动和开展依法行政奠定良好基础。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共51宗,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危房解危等,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66件,开展行政履职答复15件,相关应诉答复工作均能按期提交资料并积极做好答复。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需加强。新进人员工作经验少,解决问题能力欠缺。执法培训形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强、针对性不强,以法律素养、法治思维方面的理论教育居多,执法实务、应急处突方面的培训较少。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提升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办事能力,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大力加强对宪法、刑法、民法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学习。落实各项普法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公众号和法治宣传日等方式,大力宣传住建系统法律法规,将普法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

(二)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朝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立足大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全面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扩大公众参与,有效落实长效管理,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多条线并进,并联式审批,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按时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

坚持负责人应诉制度,积极与专业律师沟通,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材料严格把关,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

(五)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安全、房屋质量等几个信访重点问题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全市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观摩会,组织在建在售开发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房地产项目监理单位代表等,对优质项目的整体规划、智能化设施、建筑用材、环境景观、地下室品质以及科学编排交付流程等方面多角度现场观摩交流,督促开发企业适应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品质;树立品牌意识,升级开发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升级项目品质;站在消费者使用的角度,注重细节品质,处处以人为本,给消费者打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园,减少群众信访投诉,增大化解矛盾纠纷的机率。

(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适时总结行政执法新形势新特点,结合我市住建领域特点,创新开展工作。利用“青匠学苑”、执法水平培训等活动,通过以旧带新、模拟办案、研讨网上舆情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请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讲述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根据当时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供全体执法人员参考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海建〔2023〕61号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