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规公示(2018)第28号 东湖华庭变更规划公示
东湖华庭项目由江苏沃洲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为完善小区配套功能,该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小区配电房及门卫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26#、29#配电房尺寸均由8m×15.5m调整为10m×18m;2.28#配电房尺寸由7m×14m调整为10m×18m;3.在12#楼南侧增设30#开关站,尺寸为8.5m×10.5m;4.垃圾站由28平方米增加到37.44平方米;5.门卫由30平方米调整为80平方米。
上述规划调整方案经我局审查,符合城乡规划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4日。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海安市规划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联系人: 何小芳 徐祝明
联系电话:0513-88869697 0513-88869665
海安市规划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