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冠华森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材料登记公布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7-26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南通冠华森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材料登记公布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冠华森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1级);南通朗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石膏基保温砂浆外墙内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南通市泳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4、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B05、B06、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B05、B06、蒸压加气混凝土屋面板B05、B06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