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城市更新服务机构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年审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更新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城市更新服务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年审对象

2024年已准入备案的且自愿参加年审备案的城市更新服务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备案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

1.城市更新服务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批表。

2.在海安城区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3.上岗人员花名册。根据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监处批复,对原成立三年以上的房屋征收服务公司自2025年起至2027年上岗人员暂定为:工作人员16名起,其中缴纳养老保险人员不得少于8人,退休人员和其他特殊人员可各4名,三年后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市场业务情况再行决定。

4.2024年已经审核备案的各公司上岗人员无流动变化的,直接提供2024年上岗人员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社会保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2024年已审核备案上岗人员有流动变化的,需需参照2024年备案要求,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自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上一月度的社保证明)和学历证明、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并在人员名单后备注“新增人员”,2024年已经备案的上岗人员现已离职的备注“离职人员”。

5.各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估价师有流动变化的,需参照2024年备案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公司公章印模、专职估价师(不少于2名)的注册资格证书、估价师字模、项目负责人学历证明、从业经历证明等。

各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估价师无流动变化的,按2024年备案信息继续备案。

三、备案年审说明

1.申请备案年审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自愿申请年审备案的城市更新服务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即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审备案资料(一式两份)分别向海安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及南通市房屋征收行业协会(崇川区太阳鑫城1号楼209室)提交申请备案材料纸质稿,向海安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同时提供电子稿(除人员花名册为excel电子表格外,其余为PDF格式)。

2.年审合格后,备案有效期自网上公告之日起一年。

3.海安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对年审备案资料审查,并组织对审查合格上岗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核发《海安市城市更新服务人员上岗证》。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4.2024年已准入备案的公司,2025年度未参加年审的,视同自愿放弃本年度备案资格。

附件:

1.城市更新服务机构准入备案审批表

2.城市更新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名册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准入备案审批表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名册

5.海安市城市更新从业人员照片粘贴表

6.承诺书

7.公司章模、两名估价师签名字模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2、3、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