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冠华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材料登记公布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江苏冠华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岩棉条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江苏苏冀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030级, B1级)(仅用于屋面);江苏鑫力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温隔热型膨胀玻化微珠轻质砂浆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