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扬州市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材料登记公布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扬州市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南京鳄鱼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东烨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