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yzz/2021-00116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雅周镇党委 | 文号: | 雅委发〔2021〕1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20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李姝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
关于李姝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为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安排2021年新入职优秀青年人才和省选调生到村实践锻炼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姝同志挂职海安市雅周镇张莫天村党总支副书记;
申庆同志挂职海安市雅周镇周机村村主任助理;
刘金龙同志挂职海安市雅周镇许家庄村村主任助理。
挂职时间为一年,挂职期间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