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雅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雅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0 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省、南通市和海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通知精神,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各村和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高质量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林业在更高品质建设生态雅周中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

(一)设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雅周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纪委、党群局、宣传办、经发局、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建设局、资源规划局雅周分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办)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设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资源规划局雅周分局设立“雅周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林长办”),由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资源规划局雅周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

四、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林业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研究决定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镇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实施年度考核;承担协调、交办、督办本级林长确定的事项;对下级林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负责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等。

(二)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纪 委:接受镇林长办移送的有关工作失职渎职行为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依法调查处理等;

组织办:负责将林长制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工作;

宣传办:负责指导林长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涉及林长制的网络舆情监督等工作;

经发局:负责支持林业生态修复保护重点项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等工作;

民政办:负责协调推进森林康养、生态殡葬、迁移林地内散坟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争议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经费、林长制工作经费等工作;

资源规划局雅周分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调查、规划、保护、修复、监测、监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林地、湿地保护等工作;

生态环境办:负责监督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林网建设和管理,牵头骨干林带管护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等工作。

(三)镇林长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年度工作计划,提升森林覆盖率,落实森林防火隐患整改措施;督促项目建设主体规范办理征占用林地、湿地手续。对镇相关部门和村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村林长职责

负责村域内森林资源的巡查管护,宣传森林资源管护常识;组织实施造林绿化、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隐患整改;发现并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报告;做好涉林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实施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资源保护制度,全面开展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全力推进新一轮镇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公益林区划落界,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和公益林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严格落实林地湿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负面清单管理。着力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和古树名木保护。

(二)高质量推进生态修复。充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用地,系统推进林地、绿地、湿地、自然保护地“四地”同建。坚持国土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有机结合,深化绿美村庄建设,打造沿江沿海绿色生态景观廊道,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开展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滨海湿地修复,探索小微湿地、乡村湿地保护修复试点建设。

(三)高质量防控灾害。健全完善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编制、实施全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着力加强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建立森林防灭火队伍,提高防灭火装备水平,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四)高质量发展富民产业。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道路,高效畅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科学研究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珍贵用材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培育。因地制宜、健康有序发展森林旅游康养、特色经济林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要求科学编制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

(五)高质量推进执法监督。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相衔接的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森林督查,持续强化林地、绿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格防范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确保林木种苗质量安全。

(六)高质量提升能力建设。完善镇林业机构与职能设置,构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统一、相协调的林业专业人才队伍体系,落实人财物保障,加强林业业务培训,实现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森林湿地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全面推进林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业科技示范推广,提升林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镇政府和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目标责任、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评估办法等,编制林长工作手册,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镇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

(三)广泛宣传发动。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围绕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镇级林长负责组织考核村级林长,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森林湿地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