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yzz/2024-0000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雅周镇人民政府 文号: 雅政发〔2023〕87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下达雅周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雅周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 雅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2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142号)及《海安市农业灌溉用水水价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18〕187号)、《海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灌溉用水水价“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海水〔2018〕156号)、《关于下达海安市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的通知》(海水〔2023〕5号)、《雅周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雅政发〔2023〕64号),现将雅周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下达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共计150518.98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对全镇2022年种粮用水户进行奖励。

二、资金分配方案:由于我镇地处高沙土地区,土壤保水能力较弱,加上2022年灌期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导致部分村在2022年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农业用水指标用水现象。我镇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最终决定根据各村的灌溉面积,对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进行分配,希望各村加大对水利灌溉设施的管护力度、充分调动各用水户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科学灌溉、节约用水的目的。具体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附表。

三、各村要将此次资金专项用于奖励辖区内节约用水、有效管护灌溉设施的种粮用水户,要形成完整的资金使用结算凭证和其他相关台账资料。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工程运行管理等各类人员工资补贴和办公经费等。我镇将按照海安市相关财务规定对此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雅周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分配表

序号

村别

灌溉面积(亩)

分配资金(元)

1

杭窑村

3373

10800

2

庞庄村

5115

16400

3

雅周村

1834

5900

4

鸭湾村

3451.28

11100

5

周机村

3578

11500

6

迥垛村

1978.26

6400

7

许家庄村

3210.37

10300

8

张莫天村

4213

13500

9

张垛村

3183

10200

10

王垛村

3750

12000

11

东夏村

3626

11600

12

钱庄村

2671

8600

13

迮庄村

2858

9200

14

金庄村

3121

10000

15

农业园(尚品谷物)

880

3018.98

合计

46841.91

1505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