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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雅周镇人民政府 文号: 雅政发〔2022〕73号
成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日期: 2022-07-30 有效性:
名称: 雅周镇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雅周镇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雅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30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6.29”省、市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细举措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海安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海建管〔2022〕53号)文件要求,结合雅周镇实际,特制定雅周镇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国家15条硬措施、省50项检查重点和南通政府部门130条检查内容、企业100条检查细则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力促进房屋建筑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重点内容

1.参建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包括“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交底、验收与执行不到位。

4.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以及施工现场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棚、安全网等。

5.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检验不符合要求。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不到位,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不到位,发生坍塌、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

7.未报建项目未纳入监管,开工前“安全责任告知、专题警示教育、安全公开承诺”三项制度未落实到位。

8.农民维修建房在动工前未按要求到村到镇备案,在建房或维修过程中违规改扩建、私自占用耕地、占用河道岸线等违法建设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结合行业所属房屋建筑特点,制定并细化本行业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各建筑企业和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摸清现阶段工程重大风险源底数,查清现场安全隐患数量,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具体安全管控责任人,对单销号,闭环管理。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5日前)。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镇综合执法局要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组织辖区内所有房建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尤其是各村要安排专人对农民维修建房进行定期巡查,一经发现农民维修建房动工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建房或维修过程中违规改扩建、私自占用耕地、占用河道岸线等违法建设行为,需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回报,并对巡查过程发现的隐患要全程监督整改,督促个体工匠或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销号闭环。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总结剖析问题原因,分析总结先进经验,完善监管措施,补齐工作短板,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成效,完善房屋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雅周镇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雅周镇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为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工作。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充分利用会议、橱窗、张贴标语、企业门户网站、QQ群和微信群等手段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治的高压态势,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五)强化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进行处罚;要及时上报建工局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严格依法从上限处罚。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按照“及时准确、动态掌握”的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及时报送好的工作举措和工作亮点。请各村、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在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11月13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