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1736/2018-0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雅周镇 文号: 雅政发〔2018〕57号
成文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8-09-0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开展雅周镇“优秀保洁员”、“优秀督查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雅周镇“优秀保洁员”、“优秀督查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雅周镇 发布时间:2018-09-0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长效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共享绿色康居新雅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 “优秀保洁员”、“优秀督查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登记在册的保洁员、督查员。

二、评选名额

“优秀保洁员”按在册保洁员人数25%的比例确定,“优秀督查员”3名,由各村、城管中队、整治办共同确定受表彰对象。

三、评选条件

“优秀保洁员”热爱环境保洁工作,爱岗敬业,文明作业,熟悉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洁知识,服从安排,自觉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考核成绩良好,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从事环境保洁工作满一年以上。

“优秀督查员”政治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自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考核成绩优秀,干群满意度均在95%以上,从事环境整治督查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表彰奖励

被评为全镇“优秀保洁员”、“优秀督查员”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200元奖金。

五、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

1.按照“注重成绩、突出实效、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村及相关部门开展评选活动,镇审核确定。

2.要把开展评选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评选活动来促进工作的提升。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使更多的保洁员及督查员在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弄虚作假,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评先资格并在全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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