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yzz/2021-0011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雅周镇人民政府 文号: 雅政发〔2021〕148号
成文日期: 2021-11-17 发布日期: 2021-11-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雅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雅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 雅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30 1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雅周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雅政发(2020)13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要求,必须确立“建、管、养”并举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以村为主、群众参与”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面构筑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系,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有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为全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和规范各村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维修、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优美。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

组 长: 颜 荔

副组长:鞠汶佑 卢海鹏 张庭耀

成 员:陆华凯 崔一波 林秋生 曹 进 钱伟勤 张建明 周成文 解 杰 陆小明 陆为军 陶闻宇 徐 敏 程小梅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支部书记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各村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镇纪委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推进。办公室设在镇农路办,周成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敏、程小梅具体负责相关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和资料报送工作。

四、管护标准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无农作物、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农村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养护管理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

1、公路管理站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落实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

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3、督促村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

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公路管理站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

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各村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

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置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公路管理站。

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管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镇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

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

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委会,配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

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

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

六、养护资金来源、使用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镇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资金用于道路修复、路长制考核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严重塌方、损毁的修补。结合路长制考核文件要求,每季度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凡是在考核在80分以下的村不予奖励,在市级考核中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返还保证金。

3、除日常养护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镇向交通局争取补助,先由镇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

七、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镇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市级交通部门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

八、工作要求

1、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公路管理站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各村实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和运行各项工作。

2、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快建立“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道路管理体系,各村要以每四公里配备管护员1名,原则上要保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如出现人员变更要及时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汇报。

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各村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对策举措,总结优质经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4、创新形式,做实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户,认真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形象生动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公路法律法规意识。

5、加强巡视,做好全面排查。各村要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巡查制度,记录好巡查日志,及时调查、鉴定公路各种病害,加强镇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制止各类侵占、污染、挖掘公路和损坏、破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处置并消除镇村公路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