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1736/2018-0000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雅周镇 | 文号: | 雅政发〔2018〕47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发布日期: | 2018-09-0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下发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关闭方案的通知 |
许家庄村民委员会、机关相关部门: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本镇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必须关闭。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制定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关闭方案,具体方案附后。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件: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关闭方案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雅周镇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关闭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要求,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必须关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建立组织。镇政府于2018年5月28日建立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关闭领导小组:
组 长:周颖亚
副组长:陈苏六 朱圣东 万海建 吉顺莉
成 员:万夕武 姜旭红 陆维军 卢文玉 卢同良
许华田 邵太康
2.由领导小组与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法人代表见面,告知关闭要求;
3.补偿政策参照海安县富发建材有限公司关闭方式,采用市场现值法进行评估;
4.由镇政府确定苏地行评估公司对海安县焦港船舶修造厂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时点为2018年5月29日;工作组按要求进行三榜公示;
5.依据评估报告,工作组与企业确定关闭补偿价格,由许家庄村与业主签订关闭补偿协议书,并负责资金拨付;
6.镇政府组织机械对房屋进行拆除;对移交的资产设备进行公开竞价出让;
7.工作组积极稳妥地做好关闭过程中的稳控工作;
8.镇政府视补偿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许家庄村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偿;
9.时间安排:5月28日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5月29日进场评估及一榜公示;6月10日前完成复核及二榜公示;6月18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三榜公示,6月底前完成房屋拆除及设备处置;
10.此项工作列为突击性工作, 许家庄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2分,逾期减2分。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