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1878010,地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

一、总体情况

(一)国办、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二)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继续夯实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创新丰富公开宣传方式,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9条,其中机关简介4条,政策文件1条,公告公示100条,规划计划1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1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动态30条。按时签收和办结12345市民热线、市域联动指挥、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信访件共计1400余件。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根据海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海安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梳理公开的信息,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负责,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单位科室密切配合,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求各单位科室认真审核,形成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负责人复审、分管局长终审的三级审查机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统一的政府网站建设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确保内容发布准确、链接点击有效、更新维护及时。通过“海安发布”等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增设视频、图文、动漫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并在医保大厅放置了医保政策宣传清单和折页等,切实提高我市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建立医保咨询服务热线,工作时间设专人不间断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另外还通过电视台等途径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检查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以及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局办公室加强监督、指导及具体执行。完善信息报送审批表,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对市政府办每周通报的待整改事项,迅速进行整改并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标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梳理最新医保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的针对性。

信息发布内容方面:信息发布内容比较单一,不能及时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解读工作,更好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