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4.01.29)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14: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及《海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我市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定及评定专家委员会复核,丁荣富等13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5级(重度失能Ⅲ级)标准,单乔山等11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4级(重度失能Ⅱ级)标准,陈传兰等27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3级(重度失能Ⅰ级)标准,史传凤等45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2级(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三楼照护保险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1878009。

附件: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失能标准人员名单(2024.01.29)

2024年01月29日

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失能标准人员名单(2024.01.2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