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医疗机构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情况公示(8月)
《关于转发<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6〕119号)、《关于明确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材料受理、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通人社医〔2016〕18号)、《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14号)及《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通医保发〔2019〕14号)等相关规定,经公开集中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第三方评估等程序,海安恒正骨科医院符合定点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5日
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971119。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海安市医疗机构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8月)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