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安市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情况公示(6月22日)
根据《关于转发<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16〕118号)等相关规定,经公开集中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第三方评估等程序,东台市种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海安中坝中路店、海安顺和大药房符合定点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971119。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0年海安市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