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智评定公示书(2020.04.03)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10:3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及《海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9〕54号)精神,经我市失智评定专家组评定及评定专家委员会复核,薛柏旺等10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智标准,唐宝维等2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4月03日至2020年04月0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三楼1、2号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1878009。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薛柏旺

32062119360619****

2

刘广来

32062119541215****

3

张国兰

32062119290113****

4

仲从海

32062119810514****

5

吉承如

32062119390226****

6

金兰

32062119460106****

7

缪丽华

32062119240714****

8

许淑真

32062119281215****

9

陈杰平

32062119660718****

10

李传旺

32062119431123****

         符合中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唐宝维

32062119421116****

2

陈振坤

320621193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