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安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情况公示(6月)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认定海安正康中医(综合)诊所等4家(详见附近)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 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971715。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2025年海安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6月)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7日
2025年海安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6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