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海安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参保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

2.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限户籍);

3.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非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其中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含保留学籍)统一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并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缴费渠道

1.线上移动缴费。居民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南通医保APP为自己或他人缴纳。

2.自助终端缴费。居民也可以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医保经办机构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缴纳。

3.银行网点缴费。居民还可以就近到各银行网点缴费,我市支持的银行包括:海安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

五、票据打印

1.所有缴费人均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查询打印社保费电子票据。首页点击右下角 “公众服务”,然后点击左侧“特色服务”下“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选择参保地区为“南通”,输入验证码后提交,进入应用后,选择需要查询的社保电子票的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勾选需要打印的信息,点击“开始打印”,下载保存或输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居民也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纸质票据:

(1)通过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缴费的,可在银行自助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通过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费的,可在小黄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3)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的,可将生成的电子记录打印后作为缴费凭证。

六、申领就医凭证

新参保缴费人员应及时申领社保卡,并开通电子医保凭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携身份证件办理;16周岁以下的由家长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代为办理。港澳、台湾省籍、外国参保学生分别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七、医疗待遇保障

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人员的医疗待遇保障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补办理参保缴费的,在缴费次月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3.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4.享受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医疗救助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八、注意事项

1.2021年度正常参加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 参保登记,通过以上缴费渠道直接缴费。断保及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至户籍所在地的区镇、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2.新出生的婴儿须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退役军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关系新迁入我市的居民、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户籍未迁出我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